福安市税务局:及时响应诉求 提升服务质效
“以前,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缴费,我要从乡镇特意跑到福安市的办税服务厅交材料。现在好了,可以直接退费,省去很多麻烦。”近日,谈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缴费业务,家住福安市潭头镇南岩村的林先生表示肯定。
过去,在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缴费过程中,部分低保户、特困户、残疾人、被征地农民等缴费人,因特殊身份变化导致已在税务部门缴纳的费款,人社部门无法查询到账信息,需退费重新缴纳。福安市税务局在日常工作中发现涉及此类退费人员较多,且需要缴费人前往税务窗口提交退费材料,十分不便。
为解决该问题,福安市税务局积极与福安市人社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商定解决方案,切实提升为民服务质效。经过双方探讨,定为由人社部门提供未到账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的函件,税务部门根据函件名单直接受理退费,退费成功后,再由人社部门负责通知缴费人进行正确费款缴纳。该退费流程,全程无需缴费人提供材料,也无需到场办理,有效解决了该类退费群体多趟跑问题,极大方便了缴费人。截至目前,已通过该机制接收六批次人社部门的退费函件,涉及缴费人员149人。
福安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严格落实税费服务诉求和舆情分析办理联席会议制度,通过第一时间召开联席会议研究缴费人关注问题,与相关成员单位密切配合迅速反应,积极主动探求解决方式,切实响应纳税人缴费人涉税诉求,提高办税缴费便利性,进一步提升缴费人获得感和满意度。
来源:闽东日报记者 张瑜 通讯员 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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