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县市频道 福鼎新闻

为筹毒资盗窃电动车 男子获刑七个月

2015-11-16 08:35 来源:宁德网 郭益芳

宁德网消息(郭益芳) 吸毒人员林某为筹毒资铤而走险多次实施盗窃,最终难逃法律制裁。近日,福鼎法院依法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林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

今年5月下旬的一天,被告人林某窜至福鼎市桐城街道某酒店旁的巷内,将停放在该处的一辆电动三轮车上的四个电瓶盗走,后将电瓶以150元的价格卖给路过的废品收购人员。同年6月6日11时许,林某窜至福鼎市桐城街道某幼儿园旁的巷口,盗走一辆电动车,后将该车以700元的价格卖给他人。经鉴定,该车价值为2862元。同年6月8日21时许,林某窜至福鼎市桐城街道某海鲜楼,盗走一辆电动车,推至某KTV楼下停放。次日12时许,林某去取车时被福鼎市公安局侦查人员当场抓获。经鉴定,该车价值2970元。

另查明,被告人林某曾因吸毒于2014年间被福鼎市公安局决定强制隔离戒毒及责令社区戒毒。

法院认为,被告人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林某曾因吸毒被行政处罚,酌情从重处罚,但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属坦白,可从轻处罚,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叶朝玉

关键词

林某 被告人 桐城 福鼎市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
宁德网简介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 加入我们

宁德网 版权所有,未经宁德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512014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309374

广告联系:0593-283132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新闻热线:0593-2876799

宁德市新媒体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北路15号闽东日报社三楼

闽ICP备09016467号-17 网络举报监督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