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中年妇女租住处容留他人吸毒获刑21个月
宁德网消息(许嘉 陈裕云) 近日,福鼎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夏某某容留他人吸毒一案。夏某某已年过四十,自与丈夫离异后,独自在福鼎市租房生活。2014年10月至2015年7月期间,其先后多次让多名吸毒人员在其租住处内吸食毒品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随后“捡食”吸毒人员吸食剩余的毒品,俨然把自己的家变成了“毒窝”。
法院经过审理查明,2014年10月至同年11月间,被告人夏某某提供其租住的位于福鼎市桐城街道某住处,二次容留吸毒人员罗某、曹某等人吸食毒品冰毒。2014年11月至2015年7月间,提供其租住的位于福鼎市山前街道某住处,容留吸毒人员吴某吸毒三次、余某十次、张某三次、吴某二次、“阿云”二次、谢某一次。夏某某对于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且当庭表示自愿认罪。法庭根据在案的证据材料,并结合夏某某的认罪态度,依法判处夏某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处以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责任编辑:吴圣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