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县市频道 福鼎新闻

母子相继贩毒 双双走进牢笼

2015-12-30 09:42 来源:宁德网 夏岩缘,袁丽婷

宁德网消息(记者 夏岩缘 通讯员 袁丽婷) 花甲之年的母亲与不惑之年的儿子本应到了母慈子孝、同享天伦的时刻,而如今,母子俩却因贩毒相继站上了审判台,时隔10个月,母子俩前后脚跨进牢笼,不禁让人唏嘘。近日,福鼎法院审结一起贩卖毒品案,依法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继续追缴其违法所得人民币80元,上缴国库,扣押在案的毒品海洛因及赃款100元,由扣押机关予以没收。

据了解,被告人张某(女)于2015年7月22日上午,与吸毒人员周某电话沟通后以人民币80元的价格将一粒海洛因卖给周某。同日15时许,张某与吸毒人员何某电话沟通后,以人民币100元的价格将一粒海洛因卖给何某。其后,公安机关接到举报线索,张某于交易时被警方当场抓获并缴获赃款100元、毒品海洛因1粒(重0.0658克)。

令人唏嘘的是,该案被告人张某与该院于2015年2月6日审结的犯贩卖毒品罪的陈某(男)属母子关系。据了解,陈某系违反毒品监管制度,明知海洛因是毒品仍多次予以贩卖,情节严重,且陈某曾因毒品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再犯贩卖毒品罪,系累犯,且为毒品再犯。二被告人归案后对犯罪事实均供认不讳。故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叶朝玉

关键词

毒品 海洛因 张某 贩卖毒品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
宁德网简介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 加入我们

宁德网 版权所有,未经宁德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512014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309374

广告联系:0593-283132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新闻热线:0593-2876799

宁德市新媒体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北路15号闽东日报社三楼

闽ICP备09016467号-17 网络举报监督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