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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钱结伙飞车抢夺 三男子触法受严惩

2016-02-05 08:46 来源:宁德网 夏岩缘,许嘉 陈裕云

宁德网消息(记者 夏岩缘 通讯员 许嘉 陈裕云) 为找个“来钱快”的门路,福鼎三男子将目标锁定在单身行走路人身上,结伙飞车抢夺,最终三人也为自己猖狂的行为付出代价。近日,福鼎法院审结一起“飞车抢夺”案,依法以抢夺罪分别判处陈某某、洪某某、吴某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到一年三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据了解,去年7月23日21时许,被告人陈某某、洪某某因缺钱,经预谋后,驾驶一辆摩托车前往福鼎市白琳镇寻找作案目标。后二被告人在该镇某酒楼门前路段见被害人林某某独自行走,遂由洪某某负责驾驶摩托车、由陈某某抢走林某某随身携带的挎包,包内有现金人民币600元、手机等物。抢得财物后,二人随即驾驶摩托车加速逃离现场。经鉴定,被抢的两部手机价值人民币4668元。2015年8月9日15时许,被告人陈某某又伙同吴某某再次以相同手段在白琳镇抢夺朱某某的手提包,包内有现金人民币8000元、手机等物。经鉴定,被抢的手机价值人民币581元。

经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某分别伙同被告人洪某某、吴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驾驶机动车趁人不备公然夺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夺罪。鉴于三名被告人到案后均能如实供述罪行,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年关将近,就此法官提醒,抢夺案件时有发生,请大家提高警惕,尤其是单独外出的女性,避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责任编辑:叶朝玉

关键词

陈某某 被告人 抢夺 白琳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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