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流窜多地砸车窗盗窃获刑
宁德网消息(记者 夏岩缘 通讯员 魏凌霜) 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但有人却偏偏一心贪图“来快钱”,专盯车内无人时砸窗盗物,最终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近日,福鼎法院审结一起流窜砸车窗盗窃案,依法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据了解,2015年3月15日凌晨,被告人林某伙同他人窜至晋江市,先后将停放在该市某小区、某银行前的3辆小车车窗破坏,进入车内盗窃财物;3月16日凌晨、3月19日凌晨,被告人林某伙同他人以相同手段,窜至惠安县、福鼎市等地,用破窗器先后将停放在路边的13辆小车的车窗破坏,进入车内盗窃财物。
法院认为,被告人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伙同他人,采取破坏性手段,盗取他人车内财物,价值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但结合林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罪行,属坦白,可从轻处罚。故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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