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交警严查各类交通违法
宁德网消息(王敏)为进一步加强春运后期交通管理工作,2月27日至29日,福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统一部署,在辖区组织开展交通执法统一行动。
2月27日晚19时许,江某在石湖小区喝了2瓶啤酒后觉得没事,便驾车准备回家,没想到才开了100多米就被在春亭桥路口执勤的交警给拦住了,经吹气检测酒精浓度为每百毫升70毫克,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据执勤交警介绍,江某的驾驶证是B1证,将受到罚款1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同时因一个记分周期被记满12分,江某的B1驾驶证将被降级为C1证。
连日来,该交警大队全警动员,每天以9点至11点、19点至21点等事故多发时段为重点,加强巡逻管控,严查严处“五类十项”严重交通违法。在104国道,依托省际(汾关)交通警察执法站,加大对大中型客车、旅游包车、危化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的检查力度;联合各乡镇派出所在农村道路设置临时执勤点,重点查处“五类十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在城区严查严处酒(毒)后驾驶、涉牌涉证等交通违法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期间,共出动警力540人次,警车86辆次,查处交通违法行为1054起(其中,醉酒1起、酒后驾驶20起、超速26起、涉牌73起、涉证86起、营运车辆超员12起、其他车辆超员124起、货车超载10起、未戴安全头盔、未系安全带276起、城市其他严重交通违法行为426起),统一行动取得明显成效,有效预防和减少春运后期交通事故的发生。
责任编辑:吴圣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