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一男子偷鸡“成瘾” 盗窃15000余元
宁德网消息(记者 吴宁宁) 听说偷鸡容易得手,且能换钱,这让福鼎市的兰某起了“歹念”,陆续盗窃价值15000余元的鸡鸭。近日,福鼎市检察院办理了这起盗窃鸡鸭的案件。
经审查,兰某与人交流过程中得知偷鸡较容易得手,且能换钱,就萌生盗窃鸡鸭的念头。第一次,兰某到福鼎资国寺后厝山,偷盗20多只鸡,卖了900多元。尝到甜头后,兰某一发不可收拾。此后其经常在城郊等地晃荡寻找容易盗窃的地点,多次到村民养鸡的地方进行盗窃,陆续偷得30余只鸡、10余只鸭,共卖了3000余元。经鉴定,这些被盗窃的鸡鸭总价值15000余元。
据福鼎市检察院检察官介绍,多次盗窃,是指行为人二年内盗窃3次以上,无需数额达到较大,一旦符合多次盗窃的条件,即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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