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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一村支书贪污扶贫款罪加一等

2016-10-11 10:35 来源:宁德网

宁德网消息(记者 吴宁宁 通讯员 张书泽) 日前,福鼎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继续围绕扶贫开发专项补贴领域的资金发放管理这一重点环节,立案侦查该市叠石乡苍边村党支部书记潘某英,在协助人民政府经手管理造福工程危房改造补助的过程中,贪污该扶贫款1.5万元。

福鼎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强调,虽然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于今年4月18日颁布施行的《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调整了贪污贿赂犯罪追诉和量刑标准,将普通贪污受贿犯罪的入刑点由5000元提高到3万元。但是,《解释》还规定了贪污贿赂犯罪的几种加重情节,贪污扶贫款物犯罪的起刑点是1万元而不是3万元。

据统计,今年8月以来,福鼎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已经立案侦查扶贫开发领域案件共计4件6人,涉案金额达60万元。

责任编辑:smq

关键词

贪污贿赂 刑点 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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