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瘾君子”合伙盗窃 齐齐进了班房
宁德网消息(记者 夏岩缘 通讯员 陈辉辉)“毒友”合伙盗窃,贪图一时之乐,必然遭至惩罚。日前,福鼎法院依法以盗窃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叶某友有期徒刑六个月;判处被告人胡某忠拘役五个月。
据了解,2016年5月,被告人叶某友伙同被告人胡某忠在福鼎市桐城街道一个正在装修的便利店旁,由胡某忠吸引被害人的注意力,叶某友进入店内,将被害人放置在店内竹梯上的黑色单肩包盗走,包内有现金人民币500元及一部黑色手机。经鉴定,被盗手机价值人民币1311元。三天后,被告人叶某友独自行至福鼎市一家五金店内,将被害人黄某放置在店内办公桌下的一个女士双肩包内现金2100元盗走。在5月底时,被告人叶某友及胡某忠在回宿舍途中被公安机关抓获。
另查明,两名被告人均有吸毒前科。经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叶某友、胡某忠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二人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叶某友、胡某忠有前科劣迹,酌情从重处罚;但其二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属坦白,可从轻处罚。被告人叶某友主动退赃,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胡某忠有立功表现,可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法官告诉记者,在福鼎法院每年审理的案件中,吸毒人员容留他人吸毒、贩卖毒品、盗窃的案件屡见不鲜。因此,法官再次提醒广大群众,吸毒不仅伤害自己的身体、毁灭一个家庭,也会给社会带来危害,请大家珍惜生命、远离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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