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盯上豪车后视镜 三男子盗窃获刑

2016-10-27 10:06 来源:宁德网 夏岩缘,杨珍珍

宁德网消息(记者 夏岩缘 通讯员 杨珍珍) 对于车辆盗窃案,一般人都会想到撬锁偷车、盗窃车内物品等司空见惯的盗窃手法。不过近年来,豪车后视镜盗窃案屡有发生,近日,福鼎市法院便依法以盗窃罪分别判处戴某达、曾某宇和康某磊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至七年不等。

据了解,2015年10月,被告人戴某达和康某宇原计划前往广西省贺州市实施盗窃,途中为了寻找代步工具,遂在广东省乳源县某镇盗走一辆面包车(价值38400元)。同年11月,被告人戴某达、曾某宇在浙江省苍南县盗走一辆面包车后,在回福鼎途中,两人“看上”了停在路边的数辆高档小车后视镜,在盗取这些后视镜后,进行转卖,从中获取利益。见后视镜盗窃容易又能赚钱,2015年10月至2015年12月间,被告人戴某达和被告人曾某宇、康某磊等人以上述手法在浙江省苍南县、福鼎市、漳浦县城等地多次实施盗窃高档小车后视镜。其中,被告人戴某达参与作案四次,盗窃数额达186336元,被告人曾某宇参与作案三次,盗窃数额达118718元,被告人康某磊参与作案二次,盗窃数额达112239元。

经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戴某达、曾某宇、康某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戴某达曾因盗窃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有前科,酌情从重处罚;三被告人归案后均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属坦白,可从轻处罚。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就此,法官提醒,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莫把手伸向公私财物,否则会因自己一念之差而受到法律的制裁。

责任编辑:叶朝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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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某宇 被告人 盗窃 戴某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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