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他人直呼绰号 男子酒后结伙伤人
宁德网消息(记者 夏岩缘) 福鼎市龙安开发区某KTV门口曾爆发一场冲突,几名年轻人在公共场所大打出手,而引发这场冲突的“导火索”竟然只因一个“绰号”。近日,福鼎市法院审结该案,被告人吴某被判有期徒刑八个月。
原来,2016年6月,被告人吴某酒后在福鼎市开发区某KTV外十字路口时,因不满被害人林某强直呼其绰号,遂与朋友等人共同对林某强拳打脚踢。后被害人王某杰见林某强被殴打上前查看时,也遭到被告人吴某等人殴打。经鉴定,被害人林某强头面部、口腔部、胸背部等全身多处挫伤淤肿,被害人王某杰右眼面部挫伤淤肿伴眼球结膜下出血,右眼玻璃体混浊,损伤均属轻微伤。
经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吴某无视国家法纪与社会公德,结伙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致二人轻微伤,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故作出上诉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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