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检察院受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50件均被采纳
羁押期限或超刑期被“放出”
宁德网消息(记者 吴宁宁 通讯员 汪存双) “这人犯了罪,为什么检察院还建议变更强制措施?”近日,在福鼎市检察院对王某某强迫交易一案进行羁押必要性公开审查现场上,受害人家属质问该院干警。
“根据公开审查意见并研究,王某某羁押期限可能超过一审判处刑期,且积极配合办案部门,社会危险性较小,已经没有继续羁押的必要。”对此,该院刑事执行检察科郑科长如是回答。原来,前段时间,该院严格遵循最高检与中残联发布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意见,主动发现一名在押残疾人已无继续羁押的必要,于是立即向有关部门发送检察建议,变更了强制措施。
据了解,今年以来,福鼎市检察院优化案件发现机制,拓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线索来源渠道,推行立体审查和“后续监督跟踪”机制,确保审查效果。共受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50件,经立案后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50人,均被采纳。
责任编辑:叶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