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查获一辆违规大客车 未按规定时间行驶及超员受罚
宁德网消息(记者 吴宁宁) 客运车辆在凌晨禁止运行时间段(2时至5时)行驶,执法民警发现后立即拦下检查。不想该车辆竟超员,遂按相关规定进行了处罚。
2月8日凌晨2时30分许,福鼎贯岭(汾关)交通警察执法站民警在执勤时发现,由福鼎往浙江方向开来一辆大型客车,民警立即指挥该大客车进入检查区检查。经检查,由驾驶员宋某雷驾驶的车牌号为“豫AXXXX6”的大型客车属旅游客车,并未办理《长途客运接驳运输车辆》相关手续,且该车辆核载61人,实载65人,超员4人。
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68条第2项开具机动车驾驶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罚150元记3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5条第1项、《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0条第7项罚200元记6分,并上报有关部门给予通报。
责任编辑:叶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