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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擦身”引斗殴 小事纠纷变成伤害案

2017-03-21 15:53 来源:宁德网 夏岩缘,杨珍珍

宁德网消息(记者 夏岩缘 通讯员 杨珍珍)  “擦身而过”是生活中平常不过的事了,有人会因此擦出一段情缘,而也有人却因此擦出一场刑罚。近日,福鼎一男子就因日常生活中偶发纠纷而借故生非,让自己付出代价。

原来,2016年7月,被告人李某佳在福鼎市某酒吧一过道处,因不满被准备离开酒吧的被害人苏某碰撞了一下,便与苏某发生争执继而引发双方人员纠缠。被安保人员劝出酒吧门外后,双方人员继续争吵、推搡。

其间,苏某出拳殴打李某佳等人,随后李某佳持匕首与他人共同追打苏某,造成苏某头部等多处皮肤软组织裂伤,左手背皮肤划伤,颈前部皮肤表皮剥脱。吴某坐不住了,欲拦阻李某佳等人时,李某佳挥持匕首刺伤吴某嘴角,造成吴面部穿透伤。经鉴定,被害人吴某的伤情属轻伤二级,被害人苏某的伤情属轻微伤。

福鼎市法院经审理,结合被告人李某佳的犯罪事实、情节及悔罪表现等,依法判被告人犯寻衅滋事罪,并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承办法官告诉记者,不少故意伤害案,都是因小事引起的。若事情发生时双方都能“退一步海阔天空”,那些因鸡毛蒜皮引发的伤害案就可能不会发生。

责任编辑:叶朝玉

关键词

苏某 李某 吴某 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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