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惯犯入室盗窃未遂“六进宫” 将受严惩

2017-06-02 08:53 来源:宁德网 夏岩缘,陈裕云

宁德网消息(记者 夏岩缘 通讯员 陈裕云) 福鼎一男子曾五次犯盗窃罪入狱,可惜出狱后仍不知悔改。近日,福鼎市法院审结一起惯犯盗窃案件,被告人刘某寿以盗窃罪“六进宫”。

经审理查明,2017年1月某日14时许,被告人刘某寿携带作案工具螺丝刀及棉织手套,从福鼎城区搭乘出租车至山前街道兰某村,在该村内连续潜入7户村民的住宅,搜翻储物柜、撬挖保险柜,试图盗取财物,后被村民发现并抓获。

另查明,被告人刘某寿曾5次因犯盗窃罪分别入狱,2016年12月刚刑满释放。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寿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实施盗窃,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结合其犯罪事实、情节、悔罪表现,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表示,被告人刘某寿屡因盗窃被判刑,出狱后仍恶习不改,依法应受到法律制裁。针对此类人员,法官建议相关部门在刑罚执行完毕后,能一并跟进相应的帮教措施和制度,让其适应狱外社会生活,不再犯罪,更好服务社会。

责任编辑:叶朝玉

关键词

刘某寿 被告人 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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