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一男子入户盗窃6起被判刑 当庭痛哭流涕悔不当初
宁德网消息(记者 孙丽晶 通讯员 陈裕云) 近日,福鼎市法院审结一起入户盗窃案件,依法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
经福鼎市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9月至2017年3月间,被告人吴某在蕉城、福鼎城区,通过攀爬外墙进入房内的手段,实施入户盗窃六起,盗窃财物价值计26230元。
福鼎市法院认为,被告人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采取秘密手段入户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结合其犯罪事实、情节与悔罪表现,福鼎市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被告人当庭痛哭流涕,悔不当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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