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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出台措施引进产业人才

创业启动资助最高100万元

2017-08-11 10:10 来源:宁德网 蔡雪玲,叶维庭

宁德网消息 (蔡雪玲 叶维庭)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集聚一批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团队,不断增强自主创业和产业创新能力,加快产业集群和工业优化升级步伐。8月10日,福鼎市委、市政府出台《福鼎市产业人才引进实施办法》,围绕“产业引领、创新驱动、产城融合、民生优先”战略目标,力争5年内新引进高层次创业人才20名、高层次创新人才50名、“211工程”、“985工程”普通高校毕业生100名,形成引领福鼎跨越发展的高层次人才集群。

据了解,此次出台的产业人才引进目标重点锁定在该市工业、农业、商贸、旅游等重点产业领域,按照层次、类别对县域产业急需的高层次创业人才和高层次创新人才进行科研经费、生活补助、子女就学、住房保障等资金扶持,解决来福鼎创业创新人才的后顾之忧。

其中,高层次创业人才对人才带项目、带技术来福鼎创业的,根据人才的学习、工作、创业经历和能力,经认定,给予最高10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助;三年内为创办企业免费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办公场所;对企业自设立或引进年度起三年内使用银行贷款的,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给予50%的贷款贴息,贷款贴息总额最高累计不超过60万元。引进的高层次创新人才,创新项目经过评审的,最高给予50万元资金资助。引进的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获得国家、省、市科学技术奖一、二、三等奖的企业,奖励金按照30%的比例直接奖励给创新人才。经认定的创业创新引进高层次人才新入选国家“千人计划”或“万人计划”,福建省“百人计划”,福建省A、B类引进高层次人才按其相应补助标准的一半的给予配套补助。在福鼎工作满5年且购买本地首套商品房的,一次性给予创业人才30万元、创新人才20万元购房补助。

此外, 对近五年毕业的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高校全日制毕业生来福鼎自主创业或与规上、龙头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全职在福鼎工作,并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三年内给予本科生每月800元、硕士生每月1200元、博士生每月1500元生活补助;非“211”工程、“985”工程高校全日制毕业的硕士生、博士生三年内给予硕士生800元、博士生每月1200元生活补助。

责任编辑:叶著

关键词

人才 高层次 创业 来福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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