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得他人信用卡 贪心取现被拘役
宁德网消息(记者 孙丽晶 通讯员 赖昕玫)不慎遗留信用卡,有人见财起意被取款。近日,福鼎市法院依法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毛某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
今年4月,毛某某在某银行福鼎支行ATM自动取款机取款时,见到一张银行卡遗留在取款机内,其未通知银行工作人员,将卡内的5500元取走。被害人收到银行短信取款通知后,才意识到银行卡遗失,赶忙报警。接到报案后,福鼎市公安局根据银行监控第一时间确定了被告人,并追回款项发还被害人。
福鼎市法院认为,被告人毛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结合被告人毛某某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和社区意见,福鼎市法院判处其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
法官提醒,大家日常在ATM自动取款机取款时,要记得及时取走银行卡,若不慎遗失,及时前往银行挂失,一旦被人盗刷或取款,要及时报案。此外,若捡到他人信用卡可交给发卡银行或者公安机关,千万不要一时鬼迷心窍,惹上牢狱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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