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假合同骗取银行承兑汇票900万 福鼎某公司被提起公诉
宁德网消息(记者 吴宁宁 通讯员 阮彩玲)银行承兑汇票具有扩大资金流通、缓解公司资金困难等优势,如今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向银行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货款已成常态。但某些公司却无视国家法律规定,投机取巧,竟以虚假合同骗取银行承兑汇票造成银行损失。近日,福鼎市一家公司以虚假合同骗取高额银行承兑汇票被福鼎市检察院提起公诉。
经查,2014年10月份,福鼎市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资金周转困难,遂决定使用虚假的产品购销合同向某银行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以解决资金周转问题。之后该公司以六份虚假合同,向银行申请开具票面金额计900万的银行承兑汇票,在取得汇票对承兑汇票进行贴现,所得款用于归还其他到期银行承兑汇票,或办理其他银行承兑汇票所需的保证金,而未按照规定用途使用,致使上述汇票到期后部分无法归还。目前,该公司以及法人代表均以骗取票据承兑罪被提起公诉。
>>>刑法条文:
《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规定: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票据承兑,给银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责任编辑:叶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