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车倒车酿车祸 司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逮捕
宁德网消息(记者 吴宁宁 通讯员 王森 马婷婧) 轻型自卸货车倒车过程中,碰撞车辆后面人员,导致被害人当场死亡。近日,福鼎市检察院受理这起涉嫌重大责任事故案件,犯罪嫌疑人杜某现已被福鼎市检察院批准逮捕。
经审查,2017年11月6日7时许,犯罪嫌疑人杜某驾驶车牌号“闽JXXXX2”轻型自卸货车,在福鼎市管阳镇唐阳村中铁十七局第六工程公司沈海高速复线A3标段钢筋加工厂内准备装卸土石方。在倒车过程中,只通过观察车辆右侧倒车镜判断车后方情况,未确定车后是否有人并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碰撞了位于车辆后面的被害人王某,导致王某夹在该车辆后部与另一部车辆间并当场死亡的安全责任事故。
目前,犯罪嫌疑人杜某已被福鼎市检察院批准逮捕,案件在进一步审查中。
>>>检察官说法:
交通肇事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区分:
首先,违反的规定不同。交通肇事违反的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造成重大事故;而重大责任事故罪则是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
其次,事故发生的场所不同,交通肇事发生在公共交通管理领域内,而重大责任事故则发生在工厂、林场、矿山等非公共交通范围。
责任编辑:叶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