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三轮车撞伤他人逃逸 福鼎男子因交通肇事获刑
伤者路上再次被碾压
宁德网消息(记者 孙丽晶 通讯员 游晨枫)福鼎一男子驾驶无牌电动三轮车撞伤路人后逃逸。日前,福鼎市法院依法审结被告人吴某交通肇事一案,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记者从福鼎市法院获悉,今年4月21日傍晚时分,吴某驾驶电动三轮车途经福鼎点头镇某路段时,因未注意行人,将袁某撞伤在地。眼见自己骑车“闯祸”后,吴某害怕无法承担巨额的医疗费,情急之下驾车逃离了现场。
吴某逃离现场后,李某驾驶电动三轮车再次途经该路段,因没有注意路面情况,便从倒地的袁某腿部上碾压过去。当时驾车的李某下车后发现受伤的袁某,当即将其送往医院救治。次日,袁某受伤严重且伤情持续恶化,被亲属带回家中后不治身亡。
经鉴定,袁某因交通事故造成颅脑损伤死亡。5天后,吴某主动向福鼎市公安局投案,并与被害人家属达成赔偿协议并获得原谅。福鼎市法院最终以交通肇事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责任编辑:叶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