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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胞弟在外地承包经营矿产有高额分红为饵 福鼎男子8次骗到41万元

2017-12-09 12:29 来源:宁德网 吴宁宁,郭玲玲

宁德网消息(记者 吴宁宁 通讯员 郭玲玲) 因多次虚构弟弟在内蒙古、河南等地承包矿产的名义,骗取被害人章某等人投资款41万元,承诺每个月支付高额分红,最终维持不下东窗事发。记者从福鼎市人民检察院获悉,近日,陈某被福鼎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

经审查,2015年11月至2016年8月间,陈某虚构其弟弟在内蒙古、河南承包铁矿工程的事实,以领取高额分红回报为诱饵,先后八次骗得被害人章某等人“投资”,并将所得款项用于个人生活开支。其间,被害人章某、赵某、刘某、曾某四人共被陈某骗取人民币41万元。其中,章某29万元、赵某4万元、刘某3万元、曾某5万元。陈某从骗取的钱款中以分红名义支付给被害人章某等四人计9万元。2017年2月,陈某在章某识破骗局后与章某协商,将自己与章某合作紫菜生意的盈利3万元及种植紫菜的工具作价4.3万元抵给章某。2017年5月10日,陈某因涉嫌诈骗罪被福鼎市公安局逮捕。

责任编辑:叶朝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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