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义气寻衅滋事 致2人受伤3辆轿车损毁
宁德网消息(记者 吴宁宁 通讯员 陈菲艳) 为了义气,福鼎一男子伙同他人寻机滋事报复,导致2人轻微伤、3辆轿车不同程度损毁。近日,福鼎市人民检察院受理了这起涉嫌寻衅滋事罪案件,犯罪嫌疑人李某龙现被福鼎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案件在进一步侦查过程中。
经审查,2017年3月17日凌晨2时许,王某雄(已判决)纠集犯罪嫌疑人李某龙等人,驾驶闽JXXXX5白色起亚K5轿车、浙CXXXX6北京现代索纳塔轿车,在福鼎市桐山街道桥头村环城北路路段,对朱某养与赵某雄等人驾驶的闽JXXXX1白色北京现代轿车进行追逐、拦截、夹击碰撞逼迫对方停车,三辆轿车不同程度损毁。随后,王某雄等人戴着口罩下车持开山刀等器械随意打砸对方车辆和车上人员,犯罪嫌疑人李某龙戴着口罩在旁边望风。经鉴定,朱某养与赵某雄伤情程度属轻微伤、三辆轿车损失达人民币39298元。
■法条链接
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责任编辑:叶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