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暗藏卖淫团伙 两涉案人员落网获刑
宁德网消息(记者 孙丽晶 通讯员 游晨枫) 卖淫团伙藏匿于福鼎一家酒店内,被警方捣毁。近日,福鼎市法院对两名构成组织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的该团伙组织者进行审判。
记者从福鼎市法院获悉,2016年3月26日至3月28日间,被告人潘某镯伙同他人为谋取非法利益,利用艾某等人身份证件信息,在福鼎市桐山街道某酒店内登记入住数个客房,采取统一提供食宿及卖淫用品的方法,组织管理多名卖淫人员,在该酒店客房内以单次性服务400元至450元不等的价格从事卖淫活动,并招募被告人潘某进及同案犯罗某、张某、柳某(均已判刑)等人协助从事卖淫活动。
作为卖淫团伙的主管者,潘某镯招聘并安排各层级管理人员,还根据分工确定收费标准和分成比例。潘某进明知潘某镯组织卖淫,仍受雇负责在该酒店楼下望风,及帮忙购买该卖淫组织人员生活用品等事宜。同案犯罗某负责安排卖淫人员供嫖娼人员挑选、管理房卡、安排卖淫房间及收取嫖资等事宜。张某、柳某则负责联系并接送嫖娼人员到酒店客房。今年2月,被告人潘某镯在该酒店内被警方抓获。同年4月,被告人潘某进主动到案供述罪行。
福鼎市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潘某镯为该案卖淫组织的主管者,其行为已构成组织卖淫罪;被告人潘某进行为已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近日,福鼎市人民法院依法以组织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潘某镯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50000元;判处被告人潘某进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
责任编辑:叶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