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两男子高压气枪猎鸟 两项罪名成立获刑
宁德网消息(记者 陈健 通讯员 王怀志) 不仅非法持有枪支,还在禁猎期内猎捕国家保护动物斑鸠。
12月21日,记者从福鼎市法院了解到,因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和非法狩猎罪两项罪名,福鼎男子吴某挺被法院判刑一年六个月;另一男子洪某则因非法狩猎罪,被判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
据介绍,去年5月间,男子吴某挺和洪某两人驾车前往福鼎市透埕村某山场,使用高压气枪射击山林里的鸟类。同月9日,洪某轿车上的两只斑鸠和高压气枪被当地警方查获。经鉴定,两只斑鸠为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山斑鸠,气枪也属禁用捕猎工具。
据悉,案发后,根据洪某的供述得知,被查获的枪支为吴某挺所有。随后,警方在吴某挺家中查获了两支疑似枪支物品。经鉴定其中一支为小口径步枪,属枪支。
日前,此案在福鼎市法院开庭审理。福鼎市法院经审理认为,吴某挺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其行为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且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期内,使用禁用的猎捕工具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其行为构成非法狩猎罪。洪某违反狩猎法规,其行为构成非法狩猎罪。法院依法以非法持有枪支罪、非法狩猎罪,分别判处吴某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以非法狩猎罪判处被告人洪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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