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趁他人熟睡频频盗手机 终因盗窃罪“二进宫”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陈健 通讯员 刘常娟) 曾因盗窃罪获刑半个月,出狱后再次将黑手伸向别人财物。日前,因再次犯盗窃罪的福鼎男子王某兹,被福鼎市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8000元。
今年6月某日凌晨,男子王某兹在福鼎市医院住院部过道处,见病床上的陈某处于熟睡状态,便顺手拿走其床旁的两部手机。同年7月间,王某兹流窜至福鼎市多处网吧,趁被害人沈某、郑某、小陈、谢某和耿某等人熟睡时,将电脑桌旁的5部手机“收入囊中”。经鉴定,被王某兹盗走的7部手机中,5部手机总价值6322元,其余2部价值无法确定。
去年8月24日15时许,王某兹在福鼎市医院被福鼎警方抓获。
福鼎市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王某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结合其累犯及坦白情节,依法判处王某兹有期徒刑一年,处罚金8000元,并责令其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退赔被害人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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