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县市频道 福鼎新闻

男子借高利贷还不上 伪造山林开采项目诈骗亲友近八万元

2018-01-04 10:14 来源:宁德网 陈健,刘常娟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陈健 通讯员 刘常娟) 为偿还个人高利贷,福鼎一男子竟把“主意”打到朋友头上,伪造一个山林开采项目,骗取钱财77700元。日前,福鼎市法院依法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林某金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去年4月初,因一时还债无门,男子林某金向朋友董某谎称,其在福鼎市白琳镇某村集体山地实施柳杉树开采项目,诚邀董某入股。为进一步获得董某信任,林某金还伪造一份与该村村长“雷某”签订的集体山地柳杉树买卖合同,实际上村长这个人并不存在。

听完林某金的花言巧语,董某信以为真,先后转了15000元到林某金账户上,又让林某金帮忙转销一批美国松。林某金将该批美国松倒卖后,又以其他理由搪塞董某,从而将买卖所得19000元据为己有。在董某步入林某金圈套后,林某金便先后以办理砍伐证、办证疏通关系、租用场地和地磅、开采道路费为由,骗取董某43700元。

一个月后,当董某询问林某金柳杉树项目进度时,林某金便向董某道出“真相”,并表示会想办法还钱。随后,董某便以林某金涉嫌诈骗向福鼎市公安局报案。

福鼎市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林某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共计77700元,数额较大,构成诈骗罪,遂依法判处林某金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责任编辑:叶朝玉

关键词

董某 林某金 林某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
宁德网简介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 加入我们

宁德网 版权所有,未经宁德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512014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309374

广告联系:0593-283132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新闻热线:0593-2876799

宁德市新媒体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北路15号闽东日报社三楼

闽ICP备09016467号-17 网络举报监督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