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95后男子想要手机 持水果刀到手机店抢劫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陈健 通讯员 刘常娟) 看新闻、刷微信、玩游戏……手机已经成为大众生活的标配。福鼎一名男子,因苦于连日来没手机用,居然在光天化日之下,拿着一把水果刀到当地手机专卖店抢手机。这名出生于1997年的年轻男子,最终因一时糊涂受到法律的制裁。日前,因抢劫罪,该男子被福鼎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据介绍,去年9月5日中午时分,男子潘某桥携带一把黑色水果刀出门,蓄意抢劫。当他来到福鼎城区某手机专卖店时,见店内只有一名女店员,便假借买手机名义让店员拿出多部手机,并企图抢劫,但考虑到没有电话卡便放弃了抢手机的念头。
后来,潘某桥趁店员将手机放回货柜之机,从口袋里掏出水果刀,挥刀威胁女店员交出店内钱款。眼见女店员一时没有反应,潘某桥便自行走到收银台内翻找财物。此时,该女店员将身子堵在门口不让潘某桥出去,但因潘某桥持刀逼近自己,便推门出逃,并用拖把将店铺门拴住。情急之下,潘某桥随手拿起桌面上放着的手机强行撞门而出。
企图逃之夭夭的潘某桥,在逃窜至不远处的桐山桥路段时,被当地公安局协勤人员及现场市民抓获。潘某桥在挣扎时将抢来的手机扔至桥下。经鉴定,该手机价值3849元。
福鼎市法院经审理认为,潘某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相威胁当场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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