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多人利用扶贫政策导演“新经济生态模式”敛财
“善心汇”竟是蒙人传销组织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吴宁宁 通讯员 温钰松) 以“扶贫济困”为名大肆敛财,近日,福鼎市人民检察院对一起领导组织传销活动案依法提起公诉。
经查,张某某(另案处理)等人以“扶贫济困、均富共生”、构建“新经济生态模式”为名,故意歪曲国家“精准扶贫”等有关政策,在互联网设立运行“善心汇众扶互生大系统”,采取加入者缴纳人民币300元(币种下同)购买“善种子”激活会员账号,会员发展下线的方式,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同时设立静态提成收益和动态提成收益进行返利,引诱会员发展下线。2016年11月7日,犯罪嫌疑人游某某经他人介绍加入“善心汇”组织,后通过微信、向熟人介绍等方式推介“善心汇”,直接或间接发展包括其妻子林某某、朋友林某厚、游某某在内下线会员计574人(其中会员账户595个,未激活账户10个,已冻结账户11个),其属于A轮功德主,位于“善心汇”第18层,下级层数有9层。
承办检察官表示,张某某(另案处理)等人以“扶贫济困、均富共生”、构建“新经济生态模式”为名,故意歪曲国家“精准扶贫”等有关政策,大肆敛财。有些不明真相群众信以为真,误以为可以从中获利,其实会员间流动系统内没有资本增值渠道,只能依靠后期会员的资金进入来支撑前期会员的盈利,一旦后期没有会员继续加入,则将崩盘。所以,切莫为了所谓的“高投资、高收益”,而误入传销组织。
法条链接
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责任编辑:叶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