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县市频道 福鼎新闻

检察官审查中发现疑点抽丝剥茧 深挖交通肇事案牵出案中案

2018-03-16 10:16 来源:宁德网 吴宁宁,王艳 温钰松

宁德网消息(记者 吴宁宁 通讯员 王艳 温钰松) 在一起交通肇事案中,警方追逃的是周某某,抓到的却是雷某某,这是怎么回事?近日,福鼎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交通肇事案时,承办检察官在审理中发现疑点,于是抽丝剥茧,挖出案中案。

据了解,近日,福鼎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交通肇事案时,承办检察官在审理中发现案件并没有想象的简单,在该起交通肇事案中存在疑点:交警接警后,很快到达现场调查,周某某现场虽然很“配合”交警调查,但当晚其得知被害人死亡后就逃跑了,公安机关只好对其进行上网追逃,结果发现追逃错了人,将雷某某当作嫌疑人给抓了。为什么明明犯案的是周某某,结果公安机关追逃抓到的却是雷某某?

原来,周某某在接受交警调查时,冒用了雷某某的身份,并且向交警出示了一本附有其本人照片而名为“雷某某”的驾驶证,公安机关在现场勘查笔录也就按照周某某所述,记载肇事者为雷某某,所以才对雷某某上网追逃,发生了这样的“乌龙”事件。

周某某到案后,供述了事件过程。原来,周某某曾于2010年,提供本人照片、有关雷某某的出生年月日、住址、公民身份号码等信息,通过身份证制作机关管理漏洞,利用该机关为其办理了一张名为“雷某某”的居民身份证,供个人使用。

承办检察官审查到此,不仅疑惑,如果周某某果真按照他所讲的在2010年时通过有关机关伪造一张假的身份证,那么周某某的行为有可能涉嫌伪造居民身份证罪。于是承办检察官又联系了公安办案民警,要求民警继续查找周某某伪造身份证原件或者使用的复印件、2014年时交警处置交通事故时的执法记录过程,及周某某使用该身份证的记录等证据。

目前,福鼎市人民检察院以周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和伪造居民身份证罪两罪起诉至法院。

责任编辑:叶朝玉

关键词

肇事案 追逃 福鼎市人民检察院 伪造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
宁德网简介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 加入我们

宁德网 版权所有,未经宁德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512014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309374

广告联系:0593-283132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新闻热线:0593-2876799

宁德市新媒体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北路15号闽东日报社三楼

闽ICP备09016467号-17 网络举报监督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