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商”骗7万元货款获刑
宁德网消息(章小慧) 男子假借向某空调总代理订购空调的名义,骗取两名被害人7万元货款。近日,福鼎法院依法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林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2015年3月24日,被告人林某某假借向福州某空调总代理订购空调的名义,骗取被害人张某3万元货款,并于当日支出其中的2.1 万元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同月29日,被告人林某某又假借上述名义,骗取被害人林某4万元货款,并于次日、第三日支出其中3.58万元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及日常开支。而后,当两名被害人向其讨要货物时,被告人林某某多次以厂家还未发货为由隐瞒真相,进行敷衍推拖,直至关闭通讯方式失联。2016年2月6日,被告人林某某在福鼎市桐山街道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到案后,被告人林某某退还两名被害人被骗款,取得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林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共计7万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结合被告人林某某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并参考所在社区意见,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叶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