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代理名义骗取货款7万元 福鼎一男子因诈骗罪获刑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陈健 通讯员 章小慧) 男子假借向某空调总代理订购空调的名义,骗取2名被害人计7万元货款。近日,福鼎市法院依法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林某建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2015年3月24日,林某建假借向福州某空调总代理订购空调的名义,骗取被害人张某30000元货款,并于当日支出其中21000元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同月29日,林某建又假借上述名义,骗取被害人林某40000元货款,并于次日、第三日支出其中35800元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及日常开支。而后当二被害人向其讨要货物时,林某建多次以厂家未发货为由隐瞒真相,进行敷衍推拖而后失联。
2016年2月6日,林某建在福鼎市桐山街道工商银行被福鼎市公安局侦查人员抓获归案。到案后,林某建退还二被害人被骗款,取得谅解。
法院认为,林某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计700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结合被告人林某建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并参考所在社区意见,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叶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