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鼎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5)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28.关于“市委市政府接待处工作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1)市委市政府接待处、市纪委已对2013年来所有的接待批次进行自查自纠,市委市政府接待处完成30次“接待客商”档案查找工作,完善接待处公务接待工作及食堂管理制度;市纪委出台《关于印发<市纪委监委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规范单位公务接待管理。(2)采取抽查形式对乡镇(街道、龙安)及有关市直部门开展督查,督促各单位进一步完善本单位公务接待管理办法。(3)出台《关于重申切实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的通知》,规范执行“先审批、后接待”的管理程序及“五单合一”(公函、审批单、清单、发票、菜单)报销制度。
29.关于“有的单位公务接待频繁”问题。
30.关于“有的单位公务接待涉嫌造假”问题。
31.关于“有的单位公务接待超范围”问题。
三项整改情况:(1)开展公务接待专项整治,全市各单位都进行了自查自纠。(2)对店下镇巽城村原主任何孔龙公务接待超标准问题,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3)对福鼎市水产养殖场场长梁细务公款吃喝问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4)对福鼎市液化天然气项目建设领导小组春节期间接待问题,给予会计张秉胜(福鼎市财政局会计股股长)诫勉谈话。(5)对龙安管委会按公务接待标准列支加班费问题,予以1人批评教育。(6)对太姥山旅游公司公务接待超范围问题,已追回超范围支付的3802元住宿费,予以1人批评教育。(7)对点头镇公务接待频繁问题,修订《点头镇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予以5人提醒谈话。(8)对福鼎市原麦芽厂项目改造建设领导小组开支不规范问题,因涉及的相关人员多,目前正在进一步调查。
32.关于“有的单位车辆维修频繁,涉嫌套取维修费”问题。
33.关于“有的单位车辆加油卡管理不力,涉嫌套取加油费”问题。
两项整改情况:(1)开展公务用车管理专项整治,全市各单位都进行了自查自纠。(2)对2人违规购买公车,予以党纪立案。(3)对太姥山管委会公车涉嫌套取维修费、加油费等问题,给予时任太姥山管委会副主任林劲松、时任太姥山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科员兰李锋、时任太姥山管委会会计李一红诫勉谈话;太姥山管委会辞退1人,责令其退出违纪所得款1123.81元。(4)对龙安管委会公车涉嫌套取维修费的问题,对时任负责车辆管理3人予以提醒谈话。(5)对公安局公车加油问题,予以1人提醒谈话。(6)对全市留存的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实行“两定一统”(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和轮胎更换、统一保险),规范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