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鼎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6)
(五)选人用人不规范方面
34.关于“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执行《党的地方委员会全体会议对下一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表决办法》,改进和规范市直党政工作部门正职领导选拔任用程序。从2018年开始,对市直党政工作部门正职领导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在市委常委会研究后,提交市委全体会议无记名投票表决,根据表决结果决定任职。
35.关于“干部使用档案审核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1)对个别干部档案不实问题进行调查,予以1人组织调整、1人党纪立案。(2)严格落实干部档案任前审核制度,除严格审核干部本人档案之外,对干部家庭成员档案或相关情况进行延伸查阅或核实,做到审核内容无死角。
36.关于“以‘挂职’名义规避兼职清理及个别科级干部兼任多个企业职务”问题。
37.关于“个别科级干部兼任多个企业职务”问题。
两项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完成17名科级干部在企业兼职(挂职)清理工作。同时,加强国有企业党组织建设,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落实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
38.关于“领导干部在企业和社团兼职取酬”问题。
整改情况:(1)市政府办主任科员蔡子厚、市财政局主任科员林加华已分别退回2015年、2016年领取的各种补贴费,共计8.32万元。对蔡子厚、林加华进行诫勉谈话。(2)市交投公司已清退违规发放的补贴费23.4万元,对交通运输局班子进行集体提醒谈话,并对1人并案处理。(3)组织开展违规兼职取酬专项清理,市领导带头开展兼职取酬排查工作,并抓好分管领域的干部违规兼职取酬清理工作。经排查,未发现现职市领导在企业或社团兼职取酬;12名处级退休干部在社团兼职取酬,1名处级退休干部在企业兼职取酬。目前,全市已清退各类补贴报酬134.19万元,除9名退休干部因生活困难正在分期清退外,其他全部清理到位。对落实领导干部在社团兼职取酬清理工作不到位的2人予以提醒谈话。(4)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问题的通知》,用制度规范干部兼职行为,并加强监督检查,推动制度贯彻落实到位。
39.关于“干部监督工作不严谨”问题。
整改情况:(1)对市审计局副主任科员黄孝贤进行诫勉谈话。(2)制定违规享有经济适用房问题专项清理工作方案,开展全市同类问题专项清理工作,规范住房管理秩序。目前,正在开展全市情况排查。(3)坚持开展常态化分片联系、跟踪考核工作,定期“议班子、议干部”,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加以提醒防范;严格落实《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对不称职、不适宜、不作为的干部坚决予以调整。现场巡视结束后,约谈提醒21人,诫勉1人,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的科级干部3人。
40.关于“年度考核工作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1)开展自查自纠,督促各单位做好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填写不规范问题的整改。组织抽查57名乡镇党政正职、市直单位负责人年度考核登记表和3个单位年度考核工作,完成3名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填写不规范问题的整改。(2)印发《关于做好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改进和规范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
41.关于“个别干部长期未轮岗”问题。
整改情况:(1)市委研究确定了“个别干部长期未轮岗”问题整改的具体实施方案,结合2018年市直单位和乡镇领导班子调整予以实施。(2)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等规定要求,定期分析领导班子运行情况,及时对应当交流的干部进行研究调整,进一步激发领导班子活力,增强领导班子整体功能,同时把干部交流工作向重要部门、关键岗位的股级干部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