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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电鱼 福鼎2人被捕

2018-04-02 10:54 来源:宁德网 吴宁宁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吴宁宁)  近日,福鼎市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电话,反映福鼎市佳阳乡养殖渔排附近岸边有人非法电鱼。该大队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联合当地边防战士,采取水、陆夹击方式赶往该区域进行围堵。

现场,渔政执法人员发现了违法嫌疑人正在非法电鱼,立即上前制止并控制违法嫌疑人缪某和林某,暂扣所有非法电鱼设备(改装电力捕鱼船1艘、10.5马力柴油机1台、高压变频器1个、电瓶14个),并将违法嫌疑人带回该大队立案调查,目前该案件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据介绍, 非法电鱼行为严重破坏水域生态平衡、影响周边环境,电鱼时的电流也会对从事电鱼行为的人员及其他涉水活动人员的安全造成威胁。经改造的电鱼工具有时甚至达到瞬间几千伏的高压,且因电鱼导致人员伤亡的事故不胜枚举。 渔政执法人员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凡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0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对此,宁德市海洋与渔业部门提醒,“电鱼、毒鱼、炸鱼”都是严重违法行为,不但给自己带来危险,也给他人的生命财产带来危害,请市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保护水域生态环境。

责任编辑:卓金芳

关键词

电鱼 捕捞 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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