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欲收回林场管理权 竟砍毁承包人65株果树
宁德网消息(刘常娟) 84岁老人为了收回自家林场的管理权,竟然直接砍毁他人承包土地上的果树,造成了经济损失。近日,福鼎法院在该市养老院开展巡回审判,以破坏生产经营罪判处被告人何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二个月。
2014年,何某将自家的部分林场出租给吴某栽种四季柚,可到了年底,何某突然想收回其部分林场的管理权,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携带柴刀、单手锯等工具,隔三差五地跑到吴某承包的果园里,砍伐四季柚果树,造成65株果树的树干、树冠、侧枝等部位受损。2014年12月23日,何某在实施砍伐时被到场侦查的民警发现,经盘问后对上述行为供认不讳。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何某为达到个人目的,对他人承包经营果场内的果树多次进行肆意砍伐毁损,其行为已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鉴于何某作案时已年满75周岁,结合其自首及悔罪表现,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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