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朋友代管钥匙合伙盗走车辆 两男子分别获判
宁德网消息(记者 陈健 通讯员 刘常娟)请朋友帮忙保管车钥匙,朋友却联合他人盗走车辆。近日,福鼎市法院审结该起盗窃案,依法以盗窃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罗某杰拘役四个月、处罚金3000元;被告人徐某龙拘役三个月、处罚金2000元。
据介绍,出于安全考虑,福鼎市民王某将自家摩托车的备用钥匙交由朋友罗某杰保管,遭遇朋友背信弃义。罗某杰和徐某龙对王某的摩托车觊觎已久,经事先商议后,于2017年11月某天凌晨,共同前往王某车辆停放地。罗某杰拿着王某留给他的备用钥匙,趁无人之机将王某的二轮摩托车骑走。案发后三个多月,王某多次寻车未果,最终在朋友罗某杰和徐某龙的住处发现了自己车辆。在当地群众的帮助下,王某将二人扭送至福鼎市公安局。罗某杰二人对盗窃事实供认不讳,并取得了王某谅解。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罗某杰、徐某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共同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价值计3246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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