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法院:集中宣判6名涉毒被告人
宁德网消息 (刘常娟) 6月26日,福鼎市法院集中宣判被告人洪某满等6人非法买卖制毒物品、容留他人吸毒和贩卖毒品等4起案件,依法判处6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六个月至十二年六个月不等。
2017年10月,被告人洪某满和缪某现、陈某场在没有办理相关手续且未经许可、备案的情况下,花1000元从黄某(另案处理)处购买了20箱硫酸,随后放置在福鼎市某处民房内,预用于“油针”加工。后经匿名群众举报,几人私藏的硫酸被公安机关查获。最终法院以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洪某满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9000元;被告人缪某现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8000元;被告人陈某场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8000元。
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间,一名1996年出生的少女韦某萍竟先后五次在其租住的民房内容留吸毒人员吸食甲基苯丙胺,后在吸食毒品时被民警抓获,房内的吸毒工具“冰壶”也随之被查获。最终法院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韦某萍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同样以容留他人吸毒被提起公诉的还有卞某安。她在2016年间多次使用自己的身份信息,在福鼎市沙埕镇某旅馆登记入住并支付房费,先后四次提供冰毒和自制吸毒工具容留吸毒人员以“烫吸”的方式吸食毒品。2018年3月,卞某安因吸食毒品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自己曾容留他人吸毒的事实也随之供述而出。最终法院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除了在2017年6月间8次容留他人吸食冰毒和海洛因,被告人董某燕还多次贩卖毒品。2017年5月中旬,董某燕明知谢某(已判决)贩卖毒品,仍帮助谢某将两小包冰毒放在某便利店货架等地,由购毒人员取走。一个月后,董某燕又介绍谢某驾车至霞浦县,向一跛脚男子购买冰毒。后谢某以200元的价格将冰毒转卖成功。同日,董某燕也因谢某的落网而落网。最终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董某燕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6000元。
据悉,今年以来,福鼎法院立足审判实际,不断强化毒品犯罪打击力度,依法从严审理涉毒品案件,严惩复吸、以贩养吸等人员,审结毒品犯罪29件32人,判处罚金28.8万元。同时,该院加强部门联动,与公安局、检察院等单位建立联席会议机制与信息通报制度,定期开展探讨会,共商办理涉毒案件疑难问题,形成打击合力。该院还组织人员深入娱乐场所、宾馆等地开展毒品专项宣传活动,定期对涉毒犯罪人员开展回访帮教、心理疏导,切实帮助他们远离毒品、树立生活信心。
责任编辑:叶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