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宿醉驾驶车辆上路 无证驾驶被拘后又因危险驾驶获刑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陈健 通讯员 戴传保) 前一天晚上喝了酒,次日早上抱着侥幸心理开车上路,最终因犯危险驾驶罪获刑。近日,福鼎市法院审结一起危险驾驶案,男子陈某中因危险驾驶罪,被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2300元。
2018年4月某日晚,陈某中和朋友在福鼎某海鲜楼小聚,席间喝了半瓶葡萄酒和两瓶330毫升装啤酒,随后便在该酒楼入住休息。次日上午8时,陈某中宿醉后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上路。在途经福鼎市中山路段时,被在此设卡检查的福鼎市公安民警查获。经鉴定,陈某中案发时血液乙醇浓度为97.75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随后,陈某中因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行政拘留并罚款。10天后,陈某中又因涉嫌危险驾驶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陈某中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规,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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