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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与妻子亲热被拒 丈夫刺伤妻子又自捅两刀

2018-08-15 10:03 来源:宁德网 吴宁宁,林文绮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吴宁宁 通讯员 林文绮) 俗话说“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一日夫妻百日恩”。家庭,本是美好温暖的港湾,夫妻间本应彼此尊重、互相帮助、相濡以沫。但日前,福鼎市检察院受理一起故意伤害案的犯罪嫌疑人张某,却因家庭琐事,持刀捅向妻子。

张某和王某原系夫妻关系,婚后育有一双儿女。2017年3、4月间,妻子王某外出打工,其间因夫妻感情不和,王某鲜有回家。2018年2月的一天,王某外出打工回到本市后,径自回了娘家,在家人劝说下当天22时许,返回张某家。回家后,夫妻二人又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次日凌晨,犯罪嫌疑人张某欲与妻子王某发生性关系,遭到王某拒绝,张某便扇其耳光、掐其脖子,并拿起放置于床头柜上的一把水果刀,将王某腹部捅伤,后张某因自责,又持该水果刀朝自己腹部捅了两刀。经鉴定,被害人王某腹部皮肤软组织裂伤、皮肤划伤,伤情为重伤二级。

另据被害人王某陈述及其家人证实,在张某与王某二人婚姻存续期间,张某脾气暴躁,时常出现酒后打骂妻子王某的暴力行为,甚至扬言自杀等极端言行。

案发后,张某与王某已协议离婚,张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对王某进行赔偿,取得王某谅解。目前该案已被福鼎市检察院提起公诉。

“家庭暴力绝对不是家务事。”检察官表示,2016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暴法》旨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切实保障家庭成员特别是妇女儿童权益,其中第2条明确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检察官提醒,若遭遇家庭暴力,要坚强起来,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权益。

责任编辑:叶朝玉

关键词

王某 张某 家庭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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