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持棍到镇政府“砸车” 六旬老人损坏五辆车获刑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陈健 通讯员 刘常娟)福鼎一年近六旬老人老王,酒后到当地镇政府无故打砸停放该院内的车辆。日前,因寻衅滋事罪,老王被福鼎市法院判刑8个月。
据福鼎市法院介绍,今年7月13日23时许,已年近六旬的老王,酒后到福鼎市白琳镇政府大院内。其间,趁着酒劲,老王持木棍无故打砸停放在该院内的公私车辆,造成院内五辆汽车前挡风玻璃损坏。案发后,当地警方迅速出警,将老王当场抓获。经福鼎市价格认证中心价格鉴定,上述物品价值共计3113元。
日前,针对老王无故打砸汽车的行为,福鼎市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老王持木棍任意打砸停放在院内的车辆,造成五辆汽车前挡风玻璃损坏的后果,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法院依照刑法相关规定,最终判处老王有期徒刑8个月。
责任编辑:陈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