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县市频道 福鼎新闻

被执行人“有车有业”不还钱 债权人提起刑事自诉维权

2018-11-29 10:05 来源:宁德网 陈健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陈健)  手握裁判文书,却在多年后依然无法拿回余下的欠款6838元及利息。为追打“老赖”,日前,福鼎一债权人提起了当地今年首起拒执刑事自诉案件。

据介绍,自诉案件又叫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是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并由司法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

2014年5月,被执行人池某、陈某夫妇向自诉人借款13万元,用于经营药店和生产茶叶,到还款日期时,被执行人先后还款62500元,余下67500元本金及利息久不归还。双方多次协商无果后,陈某将池某、陈某夫妇告上法庭。

2016年5月,福鼎市法院判决池某、陈某夫妇偿还67500元的本金及利息。在经历了上诉、申请强制执行、拘传、协商和解、法官多次催讨、15日拘留种种过程之后,被执行人仍余下6838元及利息至今未还。据陈某自诉,目前被执行人经营着一家收入良好的卫生所,并且故意隐瞒其拥有车辆的信息。

目前,该自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陈娥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
宁德网简介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 加入我们

宁德网 版权所有,未经宁德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512014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309374

广告联系:0593-283132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新闻热线:0593-2876799

宁德市新媒体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北路15号闽东日报社三楼

闽ICP备09016467号-17 网络举报监督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