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贩卖毒品获刑10个月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陈健 通讯员 刘常娟) 福鼎一男子将毒品缺斤少两出售给买家,并从中赚取差价。日前,福鼎市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林某晨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据了解,男子张某从他处得知林某晨可联系购买毒品,遂联系林某晨商量购买事宜。林某晨得知对方预购买300元冰毒,便微信联系上家林某(另案处理),告知张某购买事项。
为了从中牟利,林某晨向林某提议将实际出售量减少,成功后平分赚取100元差价。双方达成一致后,林某晨将林某的微信名片推介给张某,让两人直接联系购买事宜。很快,林某收到了张某转来的300元,便联系购买200元的冰毒,后将冰毒放置在福鼎市某酒店,由张某自行收取。最终,林某晨也按约收到了来自林某转来的50元“盈利”。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晨违反毒品监管制度,明知是毒品仍予以贩卖,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结合其累犯、再犯和坦白情节,对其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陈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