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宣判首起未成年人涉恶势力团伙犯罪案
逞强斗狠打砸斗殴难逃法网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陈健 通讯员 吴丽云 倪守恩)记者昨日从福鼎市法院了解到,该院日前审结了福鼎今年首起未成年人涉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一名未成年人因犯聚众斗殴罪、开设赌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持刀围砍他人
据了解,该案件的被告人小明(化名)是一名未成年人。2016年来,雷某进(已判决)纠集包括小明在内的社会闲散人员,逐步形成以雷某进为首的恶势力团伙,在福鼎市城区或乡镇内多次实施打架斗殴、开设赌场等犯罪活动,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2017年10月某日晚,团伙成员之一侯某敬(已判决)因琐事与被害人赖某在福鼎市某酒吧内发生争执,并于次日18时许,与同案犯朱某利商议对赖某实施报复,随后纠集小明、陈某彬等多人,携带砍刀分乘轿车到福鼎市点头镇范围内,寻找赖某伺机报复。
当赖某被发现后,小明、朱某利等人面戴口罩、手持砍刀将赖某围堵在小车内,打砸车辆、围砍赖某。赖某趁机跑至附近商店内,被小明等人继续持刀围砍,店内的一人也在劝阻过程中被侯某敬无辜砍伤。
2017年12月某日凌晨,雷某进的朋友王某等人在福鼎市一酒吧内喝酒时,与林某的朋友“小飞”因琐事发生争执,便殴打“小飞”,当场被林某制止。
当晚,雷某进得知此事后,便电话联系并纠集小明及侯某敬、朱某利、陈某彬、李某光等人赶至该酒吧,并取出事先准备的砍刀进入酒吧内,但未发现林某。
次日凌晨1时许,林某相约王某在福鼎市山前街道里洋路口,解释先前在酒吧内发生的纠纷事宜。小明等人跟随雷某进并携带砍刀,乘车跟随王某至里洋路口围砍林某。林某在逃跑途中被对方赶上,左臀部被王某持刀捅伤。
保护赌场获利
2016年12月底至2017年2月间,雷某进及同伙在福鼎市桐城街道麻坑里某处开设赌场,纠集他人以牌九和“花会”方式进行赌博,并从中抽头渔利。其间,小明及同案犯陈某海(已判决)等人,受雷某进纠集,为赌场做保护,并记录庄家输赢情况。小明从中非法获利1000元。
据此,法院一审以犯聚众斗殴罪、开设赌场罪,判处小明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责任编辑:陈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