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秒抢走47条金项链 男子抢劫后两小时归案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吴宁宁 通讯员 江祖程) 因赌债缠身,竟萌生抢劫金店的想法,抢走47条黄金项链,整个过程不到30秒。近日,福鼎市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赵某以涉嫌抢劫罪提起公诉。
经查,赵某因沉迷赌博,欠下巨额赌债,被赌债缠身的他,萌生了抢劫金店的想法,于是上网陆续购得黑色圆头锤、电警棍等作案工具。2018年8月29日16时许,赵某从江苏省常州市乘坐动车到达福鼎市,并在福鼎市动车站外留下出租车司机联系电话,以备抢劫得手后快速乘车逃离福鼎。中途曾两次自行中止抢劫行动。2018年8月31日16时许,犯罪嫌疑人赵某最终还是下定决心实施抢劫,其更换了事先准备好的黑色衣服、裤子,戴上黑色鸭舌帽及黑色口罩,接着持电警棍、安全锤,携带白色塑料袋,快速进入珠宝店内,大喊“抢劫”,并用安全锤敲砸店内的男式黄金玻璃展示柜,抢走玻璃柜内的47条黄金项链,整个过程不到30秒。赵某得手后,坐上其事先联系好的出租车逃离福鼎市。案发后不到两小时,犯罪嫌疑人即被捉拿归案,被抢的价值56万余元黄金项链亦被悉数追回。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63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责任编辑:陈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