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县市频道 福鼎新闻

男子网上交友骗财骗色被情人扭送公安局

2018-12-26 14:44 来源:宁德网 陈健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陈健  通讯员  刘常娟) 明知自己无能力还款,男子仍先后多次编造理由从情人处骗取17余万元。日前,福鼎市法院依法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罗某松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5万元。

据福鼎市法院介绍,今年3月份,初到福鼎打工的罗某松,在社交软件“陌陌”认识了一名女子,在与对方聊天中逐步发展成为情人关系。当该女子从外地赶至福鼎时,罗某松第一次以生活费不足为由向对方借了3000元,随后又以承办工程需要购买机器为由再次向对方索钱。

因一时无力偿还借款,罗某松便申请了微信新账号以自己母亲的身份安抚情人,借口表示“母亲”会帮他理清这笔债。当情人信以为真后,罗某松又以母亲知晓其负债现已病重、气病身亡需要料理后事等理由,从情人处借钱,最终共骗取钱财17.7万元。

今年5月份,罗某松的情人无意中看见罗某松的身份证,回想起他曾说过来自江西,才意识到自己受骗。时至8月底,罗某松被情人以涉嫌诈骗罪扭送至福鼎市公安局。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罗某松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共计177481.51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结合其坦白情节,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陈娥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
宁德网简介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 加入我们

宁德网 版权所有,未经宁德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512014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309374

广告联系:0593-283132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新闻热线:0593-2876799

宁德市新媒体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北路15号闽东日报社三楼

闽ICP备09016467号-17 网络举报监督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