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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寻衅滋事 酒醒追悔莫及

2019-01-09 15:51 来源:宁德网 吴宁宁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吴宁宁  通讯员 王森  徐青娥)  记者获悉,福鼎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2018年至今,共受理涉嫌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的案件66件,其中由于饮酒引起的案件26件,占比39.4%。

2018年2月4日,肖某某酒后步行至一家蛋糕店,追打该店老板及其女儿。见该蛋糕店老板及其女儿躲避到对面幼儿园保安室,肖某某又将该幼儿园保安打伤,并砸坏保安室玻璃。接着无故追打路人至一家大米加工坊,并随手抓起一把菜刀追砍工坊内的工人,最终被民警制服。

另悉,2018年2月17日,在某KTV内喝酒时,周某某向魏某某聊起自己在夜宵摊上与他人发生争执的事情。酒过半巡,两人便来到该夜宵摊找到此人,劈头盖脸就是一番殴打。其间魏某某持剪刀往被害人左右大腿各捅一刀。

检察官表示,酒是亲朋好友聚会的调味品,但喝酒要有度、有节制,不然酒后滋事触犯刑法就追悔莫及了。

责任编辑:陈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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