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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实施骨灰海葬激励补贴政策

符合条件可获激励补贴4000余元

2019-01-24 10:22 宁德晚报记者 孙丽晶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孙丽晶)  记者昨日从福鼎市民政局获悉,福鼎实施骨灰海葬激励补贴政策,鼓励支持骨灰海葬行为。符合规定的人员死亡并实行骨灰海葬后,可申请激励补贴4000余元。

据介绍,2018年,福鼎市共有4例海葬。福鼎市政府近日下发通知,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推行海葬工作,鼓励和引导更多的亡故居民家属在骨灰处理上采取不保留骨灰的生态节地葬法,有利于殡葬改革,符合殡葬改革的发展方向;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加快推进生态市建设步伐;有利于引导人们破除封建陋习,移风易俗,树立殡葬新理念。

据了解,补贴对象为福鼎市常住户籍人员,自愿选择在福鼎市殡仪馆火化后,将骨灰进行海葬的对象。补贴项目包括海葬激励性补贴3000元和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其中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包括普通火化设备遗体火化:480元,普通车辆遗体接运费用300元,遗体消毒、人工收敛、3日内普通冷藏(冻)柜遗体存放费用300元,遗体袋费用100元,骨灰盒费用200元。

补贴如何申请?通知中规定,在办理程序上,自2018年7月1日起,符合规定的人员死亡并实行骨灰海葬后,经办人(指丧事承办人)凭海葬相关证明向福鼎市殡仪馆提出申请,填写《福鼎市骨灰海葬激励性补贴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经办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死者的有效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由村(居)出具的骨灰海葬证明(需经属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盖章)。骨灰海葬现场相片(或影音资料)。

据悉,骨灰海葬激励补贴费用由福鼎市财政承担,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按照要求,福鼎市民政部门要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建立健全骨灰海葬激励补贴领取的申请、审核、核准等办事流程,切实加强管理和监督,规范做好领取补贴对象的资格认定、档案管理、费用结算等各环节工作。

责任编辑:郑力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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