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小区大门卸货遭异议争执中将对方腹部踢伤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陈健) 因打开小区大门让货车进入小区卸货,引发小区另一业主不满。争执中,开门卸货的业主竟将对方亲属踢伤。近日,将人踢伤的业主被福鼎市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判赔偿对方42714.13元的经济损失。
据悉,去年10月份某日,被告人吴某因房屋装修事宜,自行将小区大门打开,让装载水管、电线等装修物品的货车驶入小区内卸货,因此遭遇正在门口处董某的异议,两人由此在小区大门保安亭发生争吵。后董某的亲属朱某、蔡某等人闻讯赶至现场,吴某又与朱某、蔡某等人发生争执。
争执期间,朱某因嫌弃吴某用手指自己,便挥手打吴某的脸部,被打后吴某用脚踢向朱某腹部后双方扭打在一起,造成朱某轻伤二级。
案发后,被害人朱某于同日入住医院就诊。
去年10月31日,被告人吴某被传唤到案并如实供述主要罪行,后被告人吴某通过家属赔偿被害人朱某经济损失。
福鼎市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吴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吴某有期徒刑一年,赔偿被害人朱某各项经济损失42714.13元。
责任编辑:郑力炜